打官司,為什麼需要原告提供證據?打哪些官司可以不用提供證據?

時間 2021-05-07 04:12:32

1樓:京師榮律師

你想要維護你自己的權利,就要積極舉證來證明你的權利遭受損害以及損害大小,需要對方賠償。你不提供證據空口無憑,怎麼讓法官相信你從而支援你呢!

2樓:瀋陽律師

民法中,誰主張、誰舉證,是法律一般規定,也有例外規定,特殊情況,由法律有明確規定由被告舉證。具體情況具體看,舉證很重要,應足夠重視。

3樓:楊海弢律師

嘗試回覆這個問題。

1.訴訟規則叫「誰主張誰舉證」。

2.原告都告了,您總得告訴被告我為什麼要告您吧。

3.如果原告沒證據,被告也認可,那麼您覺得法官敢判嗎?

4.證據就是給自己乙個理由,給對方乙個理由,給法官乙個理由。

供參考。

4樓:醫療嵇紅霞律師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九十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是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特殊情況下的舉證責任分配就要看具體案件。

5樓:顧武闊律師

很簡單,因為原告想讓法官相信他說的是真的,所以他應該舉證,基本上沒有官司不用舉證,只有舉證責任的多少。例如行政訴訟,原告的舉證責任就相對輕,很多需要被告證明自己做的沒有錯。

6樓:

民商事訴訟領域,誰主張誰舉證,國外國內都一樣。行政領域不懂,刑事領域由檢察院公訴人舉證。

打民商事官司,原告都是有一定訴求的,這些訴求能否成立,首先事實方面需要原告提供證據證明,在事實存在的情況下法官適用法律做出裁決。畢竟,沒有時光機沒有天眼,時間過去後當年發生了什麼,沒有證據難道靠空口白舌靠臆想猜測嗎?

畢竟,寫作文都是要提出論點,再引用論據來論證的

7樓:黃波

不交證據,難道靠法官是你爸這個關係嗎?要真說的話,行政訴訟案件,由被告提交證據證明自己行政行為沒有違法,和部分民事訴訟案件舉證責任倒置。

8樓:馬俊哲律師

民事訴訟法有規定,我們先不說法律,我們就說說道理,你想讓大傢伙支援你的要求,那你肯定得需要亮出一些基本的證據呀,讓大傢伙相信你的要求是合理有根據的對不對?否則,這會讓被告方莫名背鍋承擔責任,你認為這個公平嗎?

另外,法院是裁判者,人家沒有義務,替你做事,你不找證據,還指望著法院找?

9樓:之乎者也

沒有證據,不能查明案件事實;

不能查明事實,無法理清權利義務關係;

無法理清權利義務,不能界定責任承擔;

不能界定責任,裁決內容成為空談;

關於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10樓:金縷衣

誰主張誰舉證是民事訴訟的基本規則。除非構成刑事犯罪,公安機關進行偵查,普通的民事訴訟,一般都需要原告提供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但有一小部分屬於舉證責任倒置範疇。

11樓:北京康健律師

誰主張誰舉證,這是基本原則。

作為原告打官司不提供證據,那打算讓誰來提供證據呢?

拿乙個最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來說,原告起訴,首先要證明自己確實借給被告錢,總不能讓被告自證自己沒借過原告錢吧,實踐中被告也沒法證明不存在的事實。

打哪些官司不需要舉證?那種除非被告自認的案件,可以不用舉證,但是這個時候法官該為難了,因為啥證據沒有,法官該懷疑你們虛假訴訟了,搞的他都不敢判決了。

12樓:易凡律師

只有刑事案件不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證清白,其他案件都需要當事人主動提供證據證明。就算刑事案件,必要時也需要提交一些證據材料。

13樓:學過醫的律師

……這是乙個很深奧的法律問題。一般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但也有例外,比如適用過錯推定、無過錯責任的事件,由被告提供不承擔責任或者減免責任的證據。這在民法上都有具體的規定。

14樓:小王子和狐狸

在我們國家民事訴訟講究「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你要告人家欠你錢啊,不履行合同啊,你就要拿出來他欠你錢的證據,只要你的證據合法並且能證明你的訴求,站得住腳,一般法官都會判你這方贏的。

15樓:lee小卡

原告舉證是證明事實存在以支援自己的證據,比如說簽過了合同、出借了金錢等等,從事情的難易程度上說,證明事實存在比證明事實不存在容易。總不能說,原告要求被告還錢100萬,法官就對被告說了:原告是個高尚誠實的人,不需要舉證了,來吧,被告,拿出證據證明你沒有借人家100萬!!

那被告就可以去跳樓狗帶了。

不過在民事訴訟中,還是有不少事實是不需要提供證據的,具體的:

(一)眾所周知的事實;

(二)自然規律及定理;

(三)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四)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五)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俯的事實;

(六)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16樓:小法線上

民事訴訟法第64條明確規定了「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規則,如果你提出了訴訟請求,必須要提交相應的證據,能證明你們之間的法律關係,法律事實,否則將要承擔訴訟風險。

行政訴訟一般由被告,即國家行政機關承擔舉證責任,刑事案件則由公訴機關承擔舉證責任,作為乙個普通公民,在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中,不需要承擔舉證責任,但是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如果有也要積極舉證,畢竟,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17樓:李旻

如果原告不提供證據,如何能證明其要求法院或仲裁的訴請不是信口雌黃?最簡單的例子,有人要求你還錢1億,但不需要任何證據就可以得到法院支援,你自己覺得合適嗎?這個世界還存在任何秩序嗎?

沒有訴訟是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據的。

18樓:Lawerpeng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規定,主要有三類訴訟,分別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三種訴訟分別適用了不同的證據規則和證明標準。

1.民事訴訟,通俗的講就是普通老百姓或者公司之間因為人身關係或者財產關係打官司。民事訴訟基本的證據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不管原告還是被告,只要你向法官提出乙個觀點,就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除非是一些公認的或者免證的事實),然後法官根據證據優勢規則,判斷哪一方的證據更有優勢,更能還原真實情況來作出最終的判決。

2.行政訴訟就是通常的講的民告官的訴訟,簡單說就是你認為國家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了,你就可以起訴行政機關。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主要在被告也就是行政機關,其必須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向法庭舉示證據證明其作出某個行為的具有職權依據、事實根據、且程式合法,否則就可能被法院判決違法或者撤銷相關的行政行為。

3.最後就是刑事訴訟,通俗講就是乙個人或者單位的行為因涉嫌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訴訟。在刑事訴訟中,主要由偵查機關負責蒐集證據,同時刑事訴訟實行無罪推定,必須達到證據確實充分,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才能認定乙個人有罪。

19樓:themis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提出自己訴求或者主張的一方需要舉證證明自己訴求的合理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也是很合理的,就像乙個人說自己遭受損失了,要告那個讓他遭受損失的人,那麼我們大多數人在不認識這倆人的籤一下都會有乙個很自然的反應,就是這個人憑什麼說自己的損失是別人造成的?這也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合理性所在,幾乎沒有不用提供證據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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