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司機酒後開出地落車庫再叫代駕的行為?這種情況下被抓可以從輕處理嗎?

時間 2021-05-05 14:46:01

1樓:男胖短女胖深

吳京不就是因為酒後挪車被抓了麼…酒後坐駕駛室都不行,他還從地庫開上來,不抓他抓誰。換句話說,他這個過程中萬一發生了事故,可以從輕嗎?從輕個屁

2樓:不走路的路

震驚!醉酒腦子竟對小女孩做這樣的事

我講乙個案例

去年十一吧,應該具體我記不清楚了

回老丈人家,然後媳婦發燒了

大晚上的也沒人,就在急診等一下

然後,乙個男人背了個小姑娘進來了

被車壓到腳了,跟著進來的是乙個喝酒的,旁邊有人扶著事實很明顯就是小姑娘被人開車壓到腳了,而且可以預見的是事發地點應該是小區,停車場,餐館門口一類的內部道路。

我為什麼記這麼清楚,因為我對老婆說小姑娘挺漂亮的。

所以,你問我從不從輕處罰,我認為不應該,內部道路也是道路,被車撞同樣會受傷。

你問我自己會不會出現喝點酒挪一下車的問題,我不保證我不會,但是如果被抓,我活該。

所以,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3樓:無邊

他這個情況酒精含量不高,檢察院不訴的,不會留下案底,不會影響他的人生,就是吊銷駕駛證五年,被刑拘幾天。實際上醉駕入刑這十年來,不訴的條件越放越寬,但是酒駕的人依舊是很多,不知道是該繼續放寬還是要用重典。作為交警,每次辛辛苦苦抓的醉駕,沒幾天就被檢察院放了,心裡不是滋味。

4樓:道路Master

謝娘娘邀。《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 、浙江省公安廳關於辦理「醉駕」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浙高法〔2019〕151 號

一、關於道路的認定

刑法第133條之一中的「道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即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然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不包括居民小區、學校校園、機關企事業單位內等不允許機動車自由通行的通道及專用停車場。對於醉酒在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公眾通行的場所挪動車位的,或者由他人駕駛至居民小區門口後接替駕駛進入居民小區的,或者駕駛出公共停車場、居民小區後即交由他人駕駛的,不屬於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

五、關於刑事處罰

懲治「醉駕」犯罪,必須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要綜合考慮酒精含量以及有無駕駛資格、駕駛的車輛種類、行駛的道路種類、實際損害後果等反映「醉駕」危險程度的各種因素,同時還要結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曾經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情況、其他交通違法情況等情節,針對群眾關切,突出打擊重點,以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

1.醉酒駕駛汽車,具有以下情節之一的,不得適用緩刑:(1)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後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駕駛的;(3)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中型以上機動車、或者嚴重超員、超載、超速駕駛的;(4)無駕駛汽車資格的(駕駛證被扣留、超出駕駛證年審期限未滿1年、駕駛證記分滿 12 分狀態未滿1年的除外);(5)明知是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或者已報廢的汽車而駕駛,駕駛無牌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或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牌證的;(6)在被查處時有駕車逃跑或嚴重抗拒檢查行為的;(7)在訴訟期間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後駕駛3年內、醉酒駕駛5年內被追究的。

2.醉酒駕駛汽車,無上述 8 種從重情節,且認罪悔罪,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適用緩刑。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認罪悔罪,且無上述 8 種從重情節,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無上述 8 種從重情節,危害不大的,可以認為是情節顯著輕微,不移送審查起訴。

3.醉酒駕駛電單車,認罪悔罪,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適用緩刑。沒有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後果,認罪悔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 以下,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其中,酒精含量在 180mg/100ml 以下,危害不大的,可以認為是情節顯著輕微,不移送審查起訴。

4.醉酒駕駛機動車是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情形。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前述規定不移送審查起訴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案件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二款規定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對作撤銷案件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醉駕」案件的訴訟證據要求立卷,並在撤銷案件後3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檢察機關備案,接受檢察機關監督。

結論:1、車輛已經從地下商場地下停車位駛入道路,如果其酒精含量超過80,那麼其行為應當屬於「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

2、能否從輕要根據綜合考慮酒精含量以及有無駕駛資格、駕駛的車輛種類、行駛的道路種類、實際損害後果等反映「醉駕」危險程度的各種因素,同時還要結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曾經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情況、其他交通違法情況等情節。

實際上,無論對方行駛了多少距離、有無發生事故、是否想叫代駕,其行為已經構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可能在駛出停車場的過程中,就撞到了人,把人撞死了。可能他開了100公尺覺得沒事,接下去並沒有停車叫代駕。

可能他也不是第一次,之前覺得不會有人查,所以才會這麼做。

因此,沒什麼好同情的,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既然被抓了,接下來就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就好了。

5樓:暴走汽車

網路流傳「2021酒駕新規定」。網傳稱,三種行為不再算酒駕,包括緊急情況下不追究酒駕、飲酒後車內休息時打火不算酒駕、酒後在小區停車場駕車不算酒駕。

假的假的

假的深圳交警表示,網傳內容不實,並不存在所謂酒駕新規。比如,飲酒後在車內休息,存在駕駛行為的造成車輛移動,如打火、放手剎等,一樣會被追究責任。與此同時,停車場內酒駕的追責受到網友的普遍關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因此,飲酒後不管是在馬路上或者是停車場挪車,都算是在道路上行駛,所以均可被認定為酒駕。

喝酒開車卒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 醉酒駕車的測試 2004)中規定: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新道交法對酒駕機動車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運營車輛處罰標準

1、飲酒駕駛運營車輛: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運營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3、酒後駕車引發交通事故: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險駕駛罪:醉酒駕駛機動車處拘役並罰金

6樓:親切的黃昏

危險駕駛是行為犯,不強調後果,只要是在道路上,即使只開著車挪了挪也構罪。

公共停車場屬於道路。

這種情節,如果不上新聞的話,很大可能從輕。

7樓:王Legion

實際情況中,符合酒精濃度條件,只要駕駛機動車發動且移動(有駕駛行為),就會算作酒駕,和小區道路或公共道路、開了多遠、有沒有事故沒關係;最好喝了酒以後,就別靠近駕駛位。

從輕不從輕,那叫做頂格了是本分,從輕了是幸運。只要依法處理,哪怕頂格處罰,也是自己的行為的後果。怕處罰,別違法別酒駕啊,僥倖心理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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